资讯
HR资讯
政策法规
一鸣惊人
案例实务
问答
话题
专栏
工具
730 Live
VIP
搜索
登录
注册
员工以“个人原因”离职,真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个人原因“并不足以证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系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丹丹
2017年04月19日
HR资讯
用工过程中,员工辞职时,离职原因一般都会写明是“个人原因”,个别单位在员工离职时为规避风险也会要求其在离职原因中注明“个人原因”,认为这样就足以证明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法院仍判定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或
成为VIP会员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
登录
, 没有账号? 请
注册
。
热门评论
推荐阅读
如何反整顿要整顿职场的零零后?
懂业务的HR到底比普通HR强在哪?
一文详解华为员工职业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