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签错问题多

本案中用人单位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双方签订的劳动法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而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签错问题多

基本案情: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实际恢复之日止的工资。

2015年10月8日,高某进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7日,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015年11月30日,上海某服饰公司以高某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要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实际工作至2015年11月30日,工资结算至2015年10月31日。于是2015年12月3日,高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上海某服饰公司:1、自2015年12月1日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2、按每月4,500元标准支付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劳动关系实际恢复之日止的工资。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