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诉滴滴“恶意挖角”索赔7000万能否胜诉?

尽管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未作出生效判决,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其中所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点评一二。

高德诉滴滴“恶意挖角”索赔7000万能否胜诉?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在昨天(22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而上周(16日)朝阳法院公告的一起高德诉滴滴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两起新闻之间到底有何关联,高德诉滴滴巨额赔偿案件在法律行将修改的背景能否胜诉?

据朝阳法院新闻公告显示,高德软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认为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伙同中智项目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及公司原高级经理胡先生,拉拢公司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6名员工为嘀嘀公司、小桔公司提供服务,侵犯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提起8起不正当竞争诉讼,索赔7500万元。上述8起案件中,有7起源于高德软件公司高级经理胡先生及另外6名工程师的集体离职。高德软件公司、高德信息公司主要诉称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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