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立法宗旨的争鸣之单保护之争

《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做出单保护的概括之后,立法宗旨成为激烈争辩的内容。

接上文:第四章——“劳资冲突”的国际视觉之小结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关系具有强资本、弱劳工的特点,当我们以劳资对立的视角来观察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被宣传为“只保护劳动者,不保护用人单位”。这一“单保护”解读引发了极大的争论。

一、单保护之争

作为最集中体现一部法律基本价值判断的立法宗旨,它的确立关乎我们对于一部法律性质的基本认识。《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做出单保护的概括之后,立法宗旨成为激烈争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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