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员工满5年奖一套房 未能兑现赔付129万

近几年来,公司对员工承诺的奖励未能履行的案例比比皆是,因企业经营不善,屡屡亏损,造成年底的年终奖计划泡汤。

公司承诺员工满5年奖一套房 未能兑现赔付129万

据报道,2016年12月14号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原案例:上海一中院(2016)沪01民终10041号):上海闵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员工于2009年3月19日签订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5年合同期满,将给予该员工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但又在同年8月28日,该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提供坐落于上海一套房屋供该员工居住,并提供装修费用75万元;若5年劳动合同期限满,则该套房屋作为公司对该员工的一次性奖励,届时公司必须将该套房屋的完全产权转让予该员工,但原合同中约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将不再执行。

后来,该房子因其它原因导致未能过户。公司想以原合同约定,支付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即可,但该员工认为有失公允,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公司支付一次性奖励130万元。最后法院按照该套房屋的评估价格129万元,要求判令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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