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进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马某借用朋友李某的身份证进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冒名进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基本案情
马某因身份证遗失,2013年8月11日借用朋友李某的身份证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且在公司也以李某自称,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单位未为马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马某在工作中受伤,因马某以李某身份入职,劳动合同上是李某的信息,马某无法以自己身份申报工伤,故马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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