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女高管影响公司社会评价 为名誉受损担责
外企女高管被辞退后,向老东家的多个客户发邮件,称老东家“过河拆桥”,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指称公司存在“利用手机病毒盗取员工个人信息”等严重不法行为。
外企女高管被辞退后,向老东家的多个客户发邮件,称老东家“过河拆桥”,还向包括老东家员工及上级公司高层领导在内的10多人发送、抄送邮件,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指称公司存在“利用手机病毒盗取员工个人信息”等严重不法行为。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女高管章燕(化名)的行为已构成对希尔斯公司(化名)的名誉权的侵害,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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