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9月1日, 曹某因就职的甲公司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负责人递交了辞职申请,要求即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曹某离开公司回家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受伤,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曹某负非主要责任。一周后,曹某请求甲公司为其申报工伤,但公司认为,曹某辞职后发生事故伤害与公司无关,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公司不应为其申报工伤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曹某不服,遂于同年10月28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便曹某申请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