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可带薪见习

高校毕业生可去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并享受“带薪”见习。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可带薪见习
为了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校毕业生可去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并享受“带薪”见习。该《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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