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下家新公司也不敢用人,求职者夹在中间,很着急。读者陈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麻烦。2014年3月陈先生进入江苏某药业公司当销售员,2015年12月31日,因个人原因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该公司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应按照审批流程办理货款收回交接手续,且报公司领导审批后,3个月才可以办理相关解除及档案转移等手续。该公司以他未按规定办理药品销售货款交接手续为由,一直未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016年2月25日,陈某因新的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原因,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