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兄弟身份上班 公司拒赔工亡补助金

韦某华冒用同胞兄弟的身份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几个月后,韦某华在职期间突发疾病不治而亡。

韦某华冒用同胞兄弟的身份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几个月后,韦某华在职期间突发疾病不治而亡。保安公司以该男子冒用他人身份为由拒绝赔偿工亡补助金,法院一审判决保安公司赔偿52万余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西兴宾区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保安公司支付家属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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