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福利涉税若干问题

本文讨论了四个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第一个是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其余三个分别是关于年终奖、股票期权和企业年金,主要涉及2009年当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系列最新的税务政策。

本文讨论了四个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第一个是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其余三个分别是关于年终奖、股票期权和企业年金,主要涉及2009年当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系列最新的税务政策。相信会对读者理解和掌握这些最新的税务政策,妥善处理员工薪酬福利中的涉税事务有所帮助。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操作中,税务机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征收均参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员工的好处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下部分是免税的。

迄今为止,"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在税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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