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间开淘宝网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本案中公司未提供向郑小姐公示过《员工手册》的证据是其败诉的重要原因。

员工上班时间开淘宝网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案情介绍

2014年4月23日,郑小姐入职某电子商务公司,从事网络销售员,双方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保密合同,约定郑小姐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经营同类服务、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担任与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同类的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重大职务,否则支付公司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2015年5月9日,公司以郑小姐在工作时间中利用公司网络和电话资源在淘宝网上开店,从事副业,经批评指正后仍未改正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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