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间,阿里巴巴集团、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就支付宝股权、所有权转让正式签署协议,三方宣布“和解”。
根据三方协议,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淘宝)提供优良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具体为支付宝公司以其税前利润的49.9%给予阿里巴巴,作为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
此外,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协议直接限定这一回报额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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