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连续旷工 用人单位有权解雇

该员工连续4天缺勤,且不能举证证明事前已征得单位同意,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故公司的解聘行为合法有效。

怀孕员工连续旷工 用人单位有权解雇

【案例简介】

2013年2月,重庆的陶女士怀孕,在未向其聘用单位重庆某电器公司请假的情况下,4月10日至13日,连续4天未到岗。4月15日,电器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依据《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聘。陶女士在通知书上签字。

当年12月2日,陶女士请求劳动仲裁委裁决某电器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被驳回,遂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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