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二孩或有158天产假

深圳计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拟在省规定基础上增30天。

深圳:生育二孩或有158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是深圳市卫计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

目前,该《条例》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9日之前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向市卫计委反馈意见。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通过,深圳妈妈生育二孩能享受到最短128+30=158天的产假待遇,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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