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员工再就业 遇车祸身亡算工伤吗?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达到退休年龄再就业,双方是不是构成劳动关系?

退休员工再就业 遇车祸身亡算工伤吗?

62岁的王老伯退休后于某公司再就业。去年3月,王老伯在赶去上班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最后,广州市从化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应当补偿55647.9元给王老伯的家属。

王老伯退休后,于去年3月1日入职广州市从化区某环保公司,担任环保工人一职。当年3月28日清晨时分,王老伯在途经增城区107国道与新沙大道交叉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获得肇事方赔付后,家属向广州市从化法院提起诉讼。王老伯家属认为,根据王老伯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理应得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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