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转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了《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代拟稿),并于即日起至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转移

从100元到1000元,每100为一个档次,广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十个档次,原则上按年缴,但也可以按月缴、按季度、按半年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置非常开放,不仅设置了补缴延缴制度便于参保人充分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而且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又不愿意补缴或继续缴费的,可以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后逐月发给个人账户养老金。7月6日,《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代拟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22日截止)。

个人缴费按年、月、季度、半年均可

代拟稿表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等组成。年满16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城镇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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