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不超过2%

原先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按月缴纳,调整为“不超过百分之二”。

深圳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不超过2%

法规中增加三个字,可以实现为企业减负——深圳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有望下调,原先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按月缴纳,调整为“不超过百分之二”,职工缴费费率也由固定的百分之一调整为“不超过百分之一”,关键字增加的就是“不超过”。

2015年10月27日,深圳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该草案建立动态费率调整机制,不再规定固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率,而是规定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上限。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政策法规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