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市公积金已可异地互贷

广东住建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为推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其中广东8市已可互贷。

专家称广州公积金使用率高,和其他省市实现互贷不现实

为进一步推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建部近日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细则,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尚未收到相关文件,需在收到正式文件后再研究决定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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