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年3月前用工单位劳动派遣者不超10%

湖北省人社厅称,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依法规使用和经营劳务派遣。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湖北:2016年3月前用工单位劳动派遣者不超10%

近日,记者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研讨会上获悉,2016年3月1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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