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竞业限制,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主要涉及竞业限制效力以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责任承担问题。

未约定竞业限制,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1日,程先生进入上海某网络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客服一职,《劳动合同》约定其每月工资为6000元,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年内,程先生不能前往与科技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工作或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在竞业限制期间科技公司每月按照程先生工资的3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科技公司随时可放弃要求程先生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合同》中对程先生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承担的违约金并未做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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