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错用孕期“特权”输官司

在现实中,个别女工因为对怀孕期间的“特权”规定理解不够全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一些纠纷,并最终输了官司。

女职工错用孕期“特权”输官司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怀孕女工的劳动权益做了特殊规定,如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等。这些规定,极大地保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约束了用人单位。然而在现实中,个别女工因为对怀孕期间的“特权”规定理解不够全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一些纠纷,并最终输了官司。为此,笔者结合三个典型案例提醒怀孕女工准确全面理解怀孕期间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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