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为何还要支付二倍工资?

本案例中,公司虽在11个月后决定与陈某补签劳动合同,但并不能改变此前没有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也不能成为其免责理由。

补签劳动合同为何还要支付二倍工资?

案例:

陈某在开发区一家公司上班11个月,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近日,公司表示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某提出公司应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支付10个月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此前其已经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应再支付双倍工资。双方协商无果后,陈某来到浙江省湖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咨询,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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