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单位支付 女职工待遇不降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结束,5主管部门答疑。

生育津贴单位支付 女职工待遇不降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结束 5主管部门答疑: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即将调整,女职工们有何意见?6月29日,《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结束,5位市民代表带着126条意见,向广东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卫计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集中反馈。

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保障人群范围、降低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门槛条件,也为无痛分娩等高新技术生育医疗项目开辟了报销渠道,这些改变都获得了市民代表的支持;不过,现属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承担的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和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将回归为用人单位支付,同时取消了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等规定,引起现场市民代表热议。有关部门也对所有意见和建议一一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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