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0月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10月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负,社保费率再降低。

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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