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主管被辞后弄丢劳动合同 能索要双倍工资吗?

人事主管被辞后弄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是否可以?

艾某应聘到某房地产公司任人事主管一职,三个月后离职,但他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劳动合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月1日,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案件,一审驳回了艾某的这一诉讼请求。

2014年6月,原告艾某应聘到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从事人事主管工作,主要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工资发放等。2014年8月,艾某因工作失误,错发公司员工工资。9月,艾某被某房地产公司辞退,双方将工作进行了移交。因经济补偿等协商未果,原告申请仲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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