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明确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予以明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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