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再就业,与新单位啥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挂靠着原单位的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产生了大量内退、下岗和停薪留职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的原单位已经没有工作任务安排给他们了,但又为劳动者保留了职工档案、社保关系,甚至发放一些少量的生活费,劳动者仅仅在名义上属于原单位的职工。

除了少部分原单位发放少量的生活费给劳动者以外,大部分都不再发放工资待遇,劳动者为了维持生计,需要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由于劳动者的社保账号只能有一个,在原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新用人单位无法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仅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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