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职工生育保险新规五大亮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介绍“广东省的生育保险新政策有5大亮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获悉,深圳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深圳正根据广东省的新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待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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