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最高罚5万
广州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大检查已启动逾半月,17日,市法制办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大检查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重点是单位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为所有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按时足额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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