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 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近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公务员局及省残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近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公务员局及省残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的要求,增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意见》对推动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社会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强化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等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部署了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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