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竟然敢辞退怀孕女员工?

陈莲在30多岁时跻身准妈妈行列,怀孕期间她称自己患“妊高症”,连续请了几次病假,却因请假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这起案件被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究竟孰是孰非?

外企竟然敢辞退怀孕女员工?

陈莲在30多岁时跻身准妈妈行列,怀孕期间她称自己患“妊高症”,连续请了几次病假,却因请假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这起案件被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究竟孰是孰非?

当事人说

孕妇被辞索经济补偿

2012年,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了一起孕妇被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是30多岁的陈莲女士,她在2011年刚刚生下宝宝。

陈莲称,她数年前进入北京一家外商合资的医药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同。在公司工作期间,作为医药代表的她表现非常出色,2009年度被评为公司全国单项比赛的明星代表,并于2010年升职为销售专员。但她自称,之后上司强行增加她的销售任务等,使她的销售完成率大幅降低,从而拿不到奖金等。公司还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了她的工作岗位,使她的总收入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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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为证明员工的欺骗行为和解除合同的手续, 企业花费多少?(律师费,登报费等)。企业其实是伤不起的。
201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