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以旷工为由炒奔丧员工

员工诉其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一审败诉后终审“翻盘”。

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无固定期合同员工万先生在回家奔丧后,被以旷工3天为由辞退。万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期间工资10.2万余元,被仲裁委及一审法院驳回。18日,二中院终审改判,支持万先生诉求。

◎一审

法院支持仲裁委判员工败诉

2012年5月16日,诺基亚公司发出变更万先生的直线经理为张某的邮件。2012年8月22日,张某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万先生次日搬至望京办公地。8月24日,万先生发出邮件声明其仍在酒仙桥办公。当日,万先生因岳母去世,回湖南老家处理丧事,于8月28日返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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