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日前,福建出台了《推进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十条措施》。
加大差别化支付 基层报销比例大
《措施》提出,福建将进一步拉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级医院在报销比例上的差距,职工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75%左右、二级医院80%左右、一级医院90%左右;城镇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一级医院80%左右;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县外医院50%左右、县级医院8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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