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公司刁难临盆女员工不给请产假 被判赔50万

据报道,台湾一文教公司员工陈女怀胎临盆之际,公司刁难不给产假还要她离职。台北地院认定双方雇佣关系存在,判公司应给付陈女50万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文教公司员工陈女怀胎临盆之际,公司刁难不给产假还要她离职。台北地院认定双方雇佣关系存在,判公司应给付陈女50万元(新台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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