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保安局计划在今年下半年,透过警方设立性罪行定罪纪录的核查机制,让雇主可向警方查询申请职位人士的背景。
保安局表示,查核时会由准雇员向警方申请,将可获得查询口令,以便准雇主透过警方的录音系统查询,系统会向准雇主表明对方“有”或“没有”性罪行定罪纪录,但不会说明罪行详情,为平衡私隐问题,查核前必须征得被查者同意。而有关查询服务,每次需支付170元。
香港特区政府接纳法改会建议,设立性罪行查核机制。日后雇主聘请与儿童相关的工作人员时,可以查核求职者有没有性罪行刑事定罪纪录。保安局表示,即将设立的性罪行查核机制,主要针对一些故意隐瞒曾犯性罪行的求职者,让雇主可以评定他们是否合适的人选以从事与精神上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士或与儿童有关的工作,例如应征教师、儿科医生、学校职员、补习社清洁,甚至是校巴司机及儿童活动助理,雇主都可以要求查核。不过,雇主查核前首先要得到求职者同意,雇主要提供一份可能聘用的证明,以便向警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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