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5月,青海、云南、四川三省均执行或是制定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上之前已经调整的8个省,截至昨日,今年以来全国共有12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新一轮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程已经进行到三分之一,后半年陆陆续续还会有更多的省份加入到调整的队列中来。
据了解,2010年以来各省调整最低工资的频率明显加快,但从去年开始增幅出现了下降,今年各省延续了去年的态势在调整最低工资增幅时都较为谨慎。
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称,2013年,全国有27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7%。
梳理各省情况得知,2013年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没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5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重庆、河北、青海和西藏。其中,重庆和青海已于2014年的1月和5月进行了调整。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在GDP增速降到7.5%的前提下,各省提高最低工资应本着“慎重适度”的原则,最低工资的增幅不能过快,否则就会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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