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以互转

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消息,今年7月1日起,同时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衔接。

重庆: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以互转

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消息,今年7月1日起,同时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衔接。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暂行办法,若参保人员同时参加两个险种,可办理险种互转,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将随同转移,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职工、居民两种养老险种可互换

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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