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双倍工资 男子让人代签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时偷偷请同事代为签字,为的就是离职后好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日前,宁波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签劳动合同时偷偷请同事代为签字,为的就是离职后好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日前,宁波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2013年3月,29岁的河南籍男子班某应聘进入镇海某机械公司做钻工。3月5日,公司组织同一批进入公司的4名新员工集体签合同。其中班某的合同上约定生效日期从2013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其中试用期3个月,即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6月4日。趁人事部职员去洗手间时,班某偷偷将自己的合同递给杜某,让杜某代为签名。签名后,班某自己在劳动合同写上日期。

一个多月后,杜某准备辞职。班某又拿来一张公司的辞职申请报告单,让杜某再帮忙写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上2013年6月4日的离职时间。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