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欠薪罪”标准:3个月欠薪1万可判刑

四川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在5万元以上的。

2011年5月1日以来,四川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生效判决16件。其中,1件拖欠4人19个月劳动报酬且数额远超过1万元,其余15件均是拖欠10人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

据了解,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日前下发了《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四川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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