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北京户口就辞职违法吗?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权利,但规定只有两种情况才能设立违约条款……

小韩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职工。三年前大学毕业时,公司到学校招聘,其他同学都很关心待遇问题,当招聘负责人问小韩有什么要求时,他说:“只有一个条件,把我的户口办到北京。”原来,小韩老家在河北,他与女朋友都在北京上大学,但女朋友已经入职的单位无法解决北京户口,他们两人又打算长期在北京发展,如果一方有当地户口,以后买房、买车、小孩受教育都会方便很多,所以,小韩找工作的唯一要求就是解决户口问题。

不久,该高科技公司正式聘用小韩,并帮他办理了北京集体户口,同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合同期限内不能辞职,否则他要向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小韩学的专业是软件编程,但在公司里,他做的却是别人都不爱做的软件售后服务,一年中大多数日子都在外地出差。去年,他结了婚,在家人的帮助下交了购房首付款。小韩每月工资4000多元,与老婆还完房贷后收入所剩无几。看其他同学七八千元的月薪,他觉得自己当初考虑得太少了。

前段时间,一家公司缺人,提出每月工资1万元、1年发13个月工资的条件让小韩过去。他向公司提出辞职,人事部刘经理找到他:“公司当初费那么大劲帮你解决了北京户口,你答应干满5年,现在才3年多,刚买了房迁走户口就不想在这儿干了,你这是过河拆桥啊。”小韩不好意思地说:“我确实有困难,现在工资这么低哪够养家糊口的啊。”

刘经理一再劝说,小韩却执意要走。刘经理拿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说:“你当初答应5年劳动合同期限内不离开公司,否则要向单位支付10万元违约金。”小韩愣住了:“还真赔呀?”“当然了,《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你辞职是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所以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交了违约金后才能办离职手续。”刘经理说。

小韩想跳槽,可拿不出10万元违约金;想一走了之,又担心没办离职手续以后有麻烦。思来想去,小韩不知如何是好。

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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