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职工。三年前大学毕业时,公司到学校招聘,其他同学都很关心待遇问题,当招聘负责人问小韩有什么要求时,他说:“只有一个条件,把我的户口办到北京。”原来,小韩老家在河北,他与女朋友都在北京上大学,但女朋友已经入职的单位无法解决北京户口,他们两人又打算长期在北京发展,如果一方有当地户口,以后买房、买车、小孩受教育都会方便很多,所以,小韩找工作的唯一要求就是解决户口问题。
不久,该高科技公司正式聘用小韩,并帮他办理了北京集体户口,同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合同期限内不能辞职,否则他要向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小韩学的专业是软件编程,但在公司里,他做的却是别人都不爱做的软件售后服务,一年中大多数日子都在外地出差。去年,他结了婚,在家人的帮助下交了购房首付款。小韩每月工资4000多元,与老婆还完房贷后收入所剩无几。看其他同学七八千元的月薪,他觉得自己当初考虑得太少了。
前段时间,一家公司缺人,提出每月工资1万元、1年发13个月工资的条件让小韩过去。他向公司提出辞职,人事部刘经理找到他:“公司当初费那么大劲帮你解决了北京户口,你答应干满5年,现在才3年多,刚买了房迁走户口就不想在这儿干了,你这是过河拆桥啊。”小韩不好意思地说:“我确实有困难,现在工资这么低哪够养家糊口的啊。”
刘经理一再劝说,小韩却执意要走。刘经理拿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说:“你当初答应5年劳动合同期限内不离开公司,否则要向单位支付10万元违约金。”小韩愣住了:“还真赔呀?”“当然了,《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你辞职是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所以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交了违约金后才能办离职手续。”刘经理说。
小韩想跳槽,可拿不出10万元违约金;想一走了之,又担心没办离职手续以后有麻烦。思来想去,小韩不知如何是好。
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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