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能通过考评 解聘后发现怀孕起诉

女白领贺萍(化名)在试用期内,没有通过公司考评被解聘,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不服解聘的贺萍在未获劳动仲裁支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合同,支付欠发的工资。近日,静安区法院对贺萍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女白领贺萍(化名)在试用期内,没有通过公司考评被解聘,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不服解聘的贺萍在未获劳动仲裁支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合同,支付欠发的工资。近日,静安区法院对贺萍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试用期间没有通过评估

2012年5月下旬,28岁的贺萍与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委派到某制药公司的上级公司工作。同年12月1日,贺萍又与该制药公司签订了期限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贺萍在该公司处担任客户经理,试用期为6个月,每月工资2.2万元。同日,贺萍还签收了新员工入职培训须知,约定贺萍作为公司员工应在入职后,4个月内完成公司要求新员工须完成的系列课程,否则将被视为试用期间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2013年4月,贺萍工资被调整为2.42万元。

2013年4月22日,该制药公司向贺萍送达了《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称因贺萍合规课程不能按时完成,不能按时交付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合作欠佳、不能按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等为由,认定贺萍未能通过试用期评估。同年5月6日,公司又以贺萍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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