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虽然在同一家小家电公司工作、住在同一个宿舍,苏珊和李莎的区别是,从事营销工作的苏珊是直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在前台工作的李莎是与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几乎同时进入公司,年龄相仿,工作年限、学历水平也差不多,但是两人的薪酬、福利、社保等相差一大截,而像李莎这样的派遣员工,在公司的生产线、文员、行政等不少岗位普遍因为福利待遇不好,流动性也比合同员工大。
不过这家公司的HR将要对李莎这样派遣身份的员工有些伤脑筋了。年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
这大大超出了不少企业HR们原来估计20%~30%的心理预期,所以即将在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述新规让企业主和HR们踌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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