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频繁毁约为哪般?

当下正值就业季,对于不少大学生来说,找到工作已属不易,然而,还有不少学生为了换工作,不惜和签约单位毁约并赔偿违约金。在就业形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大学生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当下正值就业季,对于不少大学生来说,找到工作已属不易,然而,还有不少学生为了换工作,不惜和签约单位毁约并赔偿违约金。在就业形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大学生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毁约案例1

匆忙签约,又遇上更好工作

大四学生黄华(化名)上半学期放弃了考研机会,在一家做服装的电子商务网站实习,负责推广经营网店,一个多月后便和单位签了三方协议。

“当时那家单位比较着急,而且给出的待遇也比较好,我就签约了,可后来老师给我介绍了一个待遇更好的单位,我就想辞职。”按照协议,如果违约,黄华须缴纳4000元违约金,但黄华还是坚持要辞去这份工作。

“我不认为签了三方协议就要一条道走到黑,如果能够找到令自己更满意的工作,就算交点违约金也值得。”黄华说。

毁约案例2

签约后发现工作与介绍不符

去年10月,朱奕(化名)去南京参加招聘会,正好遇到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招收电子商务类的大学生,“公司在南京发展前景好,第一年年薪4万—6万,朝九晚五还有双休。”由于专业对口,朱奕实习一个半月后就和这家公司签了合同。

但签约后,朱奕却被分配到该公司的子公司工作,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还要加班。公司的解释是,先将朱奕作为基层人员锻炼一年,第二年再提拔为管理人员。

朱奕很不满意,正值家人为她找到一份国企的工作,考虑再三,交付6000元违约金,辞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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