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企业年金制度不同之处

企业年金制度参考的是美国的“401k计划”,即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的基金式养老保险制度。

日前社科院专家郑秉文透露,财政部门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方案已基本成形,可能成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案将鼓励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充实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的支付压力。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逐步建立以三大支柱为支撑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为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为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为商业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与另外两项相较的特点在于:是雇主给予员工的一项主要的延期收入,是满足对于工资福利日益多样化要求的重要方式。同时,相对于第一支柱(自己老年时依赖“新人”的贡献),以及第三支柱(依赖消费自律的个人储蓄)而言,企业年金可以提供相对规律而实在的养老金规划,这些特点支持了企业年金成长为不可缺少的养老三支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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