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拖欠工资10万元将被列为失信单位

企业如存在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等问题,将被列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并将在媒体上曝光。

从省人社厅获悉,该省将把用人单位分别认定为六个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和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并对失信单位进行重点监控。企业如存在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等问题,将被列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并将在媒体上曝光。

据了解,该省出台《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按照是否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十一种情况,把用人单位分为示范、AAA 级、AA 级、A 级、B 级、C 级单位六个等级或是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并对失信单位进行重点监控。该省将按年度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每年评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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