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未缴、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将会有麻烦了。
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下月起正式施行,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的义务,同时,对于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保行政部门可直接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规定》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明确了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二是强调了企业的告知义务,增加了员工的知情权。”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表示,该《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起来将会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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