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休过年休假可否申请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孙女士已在单位工作30多年了,今年3月退休,可单位一直未安排她休带薪年休假。退休后,孙女士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单位却告诉 她因其从未申请过休带薪年休假,所以没安排她休假,且不同意支付补偿。孙女士想问,自己从未提出过主动放弃年休假,单位的主张是否成立?

专家答:职工未休年休假单位应付三倍报酬

按照2008年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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