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被辞退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再是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合同关系。

刘某原于2009年5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退休待遇。2010年3月刘某又到某房地产公司应聘做门卫,约定月工资900元。 2013年5月,该房产公司认为刘某年纪大,不再胜任工作,故与刘某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刘某同意解除聘用关系但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单位予以拒绝,故刘某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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